项目研究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项审批书》,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福建省社科规划办提出申请,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送同行专家进行通讯鉴定。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
1.获省部级评奖三等(含相当于三等)以上的奖励的;
2.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完整采纳吸收的;
3.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已达到有关部门认可的。
4.重大项目成果在国家级权威刊物(刊物界定参照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评选标准)上发表1篇(含1篇)以上文章,《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视同在国家级权威刊物发表文章,或项目成果有省领导肯定性的重要批示;
5.重点项目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以上级别刊物发表2篇(含2篇)以上文章,或项目成果有省直厅级以上单位成果采纳证明;
6.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以上级别期刊发表1篇以上文章;
7.项目成果主要内容入编省社科联《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要报》。
二、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所需材料
(一)2011年及以后立项的课题结项所需材料
项 目 |
鉴定类别 |
项目结题所需材料 |
备注 |
2011年度之后(含2011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送专家鉴定项目 |
纸质版 |
1.《鉴定结项审批书》2 份 |
填写《鉴定结项审批书》注意事项: 1.“预期成果形式”或“最终成果形式”只能填一类,如专著、研究报告或论文,不能填“专著和论文”或“专著或研究报告”等诸如此类形式。 2.“课题组主要成员”一栏不必再填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申请鉴定结项时,不得在鉴定成果中注明本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及其他相关信息。 4.“经费决算表”一栏,需附上加盖财务公章的项目经费开支明细。 5.《鉴定结项审批书》需为2012年2月修订版;A4纸型打印,左侧装订。 |
2.最终成果简介2份 |
3.匿名成果一式4套 |
电子版 |
1.《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 |
2.最终成果简介1份 |
3.最终成果1份 |
免鉴定项目 |
纸质版 |
1.《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 |
2.最终成果简介2份 |
3.免于鉴定的材料证明(在CSSCI期刊发表的论文,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第一页,标注“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资助”字样) |
电子版 |
1.《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 |
2.最终成果简介1份 |
3.最终成果1份 |
(二)2010年及以前立项的课题结项所需材料
1、结项审批书2份(原件)
结项审批书中“经费决算表”一栏,要附上财务部门打印的项目经费开支明细(盖财务公章),结项审批书请用A4纸单面复印。
2.成果简介4份
成果简介结尾处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3.最终成果及阶段性成果等4份(1份原件、3份复印件),以结项审批书中填写的为准。
关于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