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5〕1号)要求,2025年度省科技各类计划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我校今年可牵头申报的项目类别有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面上项目、创青项目、重点项目、优青项目、杰青项目和攻青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及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等,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申报工作的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案制定原则
1.在充分考虑各类项目的特点、各学院近年申报命中率和项目完成绩效的基础上,兼顾各学院人才团队引进与培养和服务社会与产学研合作情况,以及扶持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发展需要,分配各单位申报名额。
(1)省基金面上/创青项目(高校联合)在各学院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人数和往年申报立项的基础上,向申报立项成效高的学院倾斜。根据近3年的省基金立项数据和兼顾符合面上/创青申报资格人数的情况摸底,统筹安排各学院2025年度的省基金面上/创青的直推名额,名额详见下表。另外,对于面上项目在直推名额的基础上可再备选不超1项参加学校统筹名额的竞争择优评审(文科学院也可参与此竞争择优,提交时请备注备选)。
(2)省基金重点/优青/杰青/攻青项目采取个人自由申请,学校集中评审择优推荐。
(3)省科技对外合作项目采取各理工科学院可申报不超2项,学校集中评审择优推荐。其中,对口支援的须与宁夏固原市、新疆昌吉州、西藏昌都市等西部对口支援地区开展实质性的科技合作。
(4)省科技引导性项目和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的申报通盘考虑,向科技成果转化突出的学院倾斜。其中,针对引导性项目,各理工科学院可申报不超2项,各文科学院可申报不超1项,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每个平台可申报不超1项;针对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各理工科学院限报不超2项,每个省部级及以上平台可申报不超1项。学校将好中选优,优先推荐与在闽行业龙头企业有实质性合作的科研团队。
(5)省科技创新战略研究项目采取文理各学院可申报不超过2项,学校集中评审择优推荐。
2.为提高申报效益和不浪费限项申报名额,申报提交时若有到期未验收项目的学院(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项目申报)或学校安排的限项名额学院没有用足的,学校将对其所分配的申报名额统筹调剂给其他需要的学院。
3.有进入前期征集储备库的项目,在申报中同等条件下将优先给予推荐。
二、具体申报名额分配
各学院/项目类别 | 对外合作项目 | 引导性项目 |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 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 基金面上(高校联合) | 基金创青(高校联合) | 基金重点项目 | 基金优青项目 | 基金杰青项目 | 基金攻青项目 |
航海学院 | 各学院可申报不超过2项 | 各学院可申报不超过2项 | 各学院可申报不超过2项 | 各学院可申报不超过2项;财经学院定向1项 | 7 | 3 | 自由申请 |
轮机工程学院 | 12 | 3 |
水产学院 | 10 | 2 |
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12 | 1 |
海洋信息工程学院 | 4 | 4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9 | 1 |
海洋装备与机械工程学院 | 9 | 3 |
理学院 | 9 | 4 |
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 | 7 | 3 |
文科学院 |
| 各学院可申报不超过1项 |
|
| 财经学院1项 |
学院指标小计 |
|
|
| 选8项+1项定向 | 直推79项 | 直推25项 | 选5项 | 选8项 | 选8项 | / |
18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注:1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2个数字福建平台);1个闽台合作平台;7个重点实验室} | 1个闽台合作平台申报不超1项 | 10个省部级工程中心及1个闽台合作平台各申报不超1项 | 18个省部级及以上平台各申报不超1项 |
| 7 (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各1项) |
|
|
|
|
|
学校统筹 |
|
|
|
| 9项 |
|
|
|
|
|
总计 | 6项(含对口支援1项、国际合作重大1项) | 10项 | 7项 | 9项(自选6项,产业2项) | 95项 | 25项 | 5项 | 8项 | 8项 | / |
备注:依托平台申报的,需要平台负责人在汇总表上备注签字确认,提交所在学院统一评审排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我校基金面上/创青为高校联合项目,对应指南代码注意不能选错,正确的为面上项目(高校联合):2025J0113,创青项目(高校联合):2025J0133,其他详见指南或形审明细表。
三、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学院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对于3月21日前到期的省科技所有项目,请各学院务必于项目执行期到期的15天前完成办结验收全部流程手续。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凡是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省基金优青/杰青/攻青项目除外)。为充分发挥省级项目引导和有限资源效用,申请人已获得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请本年度省基金面上、重点、创青项目。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为提高立项概率,请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对待项目申报,提早谋划准备完整申报材料,尽可能多向同行专家请教以反复打磨、精益求精地完善申报材料,保证文字通顺、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排版美观,避免出现错别字、语法错误、标点/格式问题等低级错误,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申报指南里要求有合作企业单位的,申报人在提交申请书初稿时就应提供经合作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合作协议(待校内评审出线获正式推荐后再办理学校盖章),以供全校评审需要(合作协议有占评审权重分),不提供的将视为合作单位不同意联合申报。合作协议应以大学名义(非二级学院)与合作单位签订,并在附件里提交上报,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5.科学研究需遵循“坚持守正创新、增进民生福祉”的原则,各类项目申报要求具体详见《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及申报指南附件等,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并体现与凝练项目创新性;改进或改良的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项目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组合作单位及所在学院自筹解决。项目预算编制要求按《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集美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集大科〔2024〕6号)执行。
6.为提高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研究绩效,学校对申报目标任务实行量化管理。针对申报类别不同,对在项目申报书考核指标中有明确体现以下目标者,各单位应给予优先遴选推荐:基金类项目(省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创新项目)发表SCI/EI论文1篇及以上;科技开发类项目(引导性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发表SCI/EI论文1篇及以上和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高校产学合作项目有开发至少一项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且有明确的成果转化指标。申请书中验收成果提供形式、验收量化考核指标,是立项后项目任务书的重要内容,是验收的重要依据,应实事求是、量力可行。文科类学院申报创新战略项目,不能发表SCI/EI论文的,在申报指标里的其中SCI/EI论文可填0篇。各类项目所发表的论文需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并标注“福建省科技计划XXX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否则结题时科技厅不予认定为项目成果。
7.未按科技厅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科技厅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项目申请人、学院科研秘书需认真对照附件中的“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进行逐项审查,确保审查无误并通过系统查重无异常后(项目申报-申请书列表-操作栏-查重)再提交申请书。
8.根据“关于印发《集美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5个文件的通知”(集大资〔2022〕9号)文件要求,申请项目需提交经评估签章的《集美大学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pdf文档。安全风险评估表纸质原件由负责人自己留存,其扫描的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安全风险评估表_XX学院_申报人姓名”需报送给所在学院。涉及人、实验动物等具有科技伦理风险的,应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集美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章程》(集大科〔2024〕15号 )规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批准(通过i集大-科技伦理审查在线办理-通过后导出证明)。
四、申报推荐程序与时间安排
1.申请人填报申报书
申请人使用类型为申报用户的账号登入省科技厅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起草填写和打印申请书(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添加-可申报指南〔查询拟申报项目类型对应的指南代码,底部也可翻页〕-申报项目)。新进老师还未在省科技系统开过户的,请联系学院科研办开通申报用户(学院管理账号登入系统后,切换到基础支撑系统-单位管理-申报用户管理),人员专家用户由老师本人自行注册。
2.学院评审提质、报送申报名单和系统提交占位
学院做好本院的申报评审提质工作,确定出包含省基金(高校联合)面上/创青直推名额在内的申报名单,按下表规定的时间内将签章的学院评审推荐意见、专家签到表和申报汇总表(需排序并经分管科研院领导签名)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科研处(由于申报时间所限,过期恕不接收),相应的推荐意见等材料扫描pdf、汇总表excel和各个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签章扫描pdf汇总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jmu.edu.cn)。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需由学院领导带队组织专家到合作企业现场进行调研核实,重点审核是否真实开展产学合作、项目研究成果是否能够落地转化。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的纸质版材料(院领导需签字)一式1份应于2月14日上午前报送科研处。
请各学院在学院网络提交截止时间前,要提交好所有申报(含所有替补备选)项目,完成申报权占位。已完成申报权占位的项目不可删除,否则后续若再新增的项目将无申报权。在学院网络提交截止时间后的2月22-24日,学校将把所有学院已提交的项目网络退回,给申报老师更多的时间以继续打磨完善申报材料。
3.学校组织评审
学校对各类申报项目分批组织专家评审提质。参加全校集中评审的申报项目负责人需做好汇报PPT,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学院第二轮正式系统审核提交
经完成占位和再打磨完善后,申报人及学院再进行形审,学院第二轮正式系统审核提交获正式推荐的项目申报书最终稿。省基金面上/创青学院直推名额的,3月7日前完成学院提交。其他类型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推荐的,3月14日前完成学院提交。
5.学校申报公示和择优推荐
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学校对拟推荐申报项目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按省科技厅各类项目下达名额给予择优推荐上报。
申报、推荐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项目类别 | 学院申报名单汇总表报送科研处截止时间 | 申报学院网络提交截止时间 | 学校评审 | 学校网络推荐截止时间 |
1 | 对外合作项目 | 2月14日 | 2月19日(学院提交系统关闭) | 2月20日-3月4日 完成评审 | 3月19日(学校提交系统关闭) |
2 | 引导性项目 |
3 |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
4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优青、杰青、攻青) |
5 | 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 3月5日-3月12日 完成评审(面上为学校统筹名额) |
6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联合面上) |
注意事项:
1.按省科技厅规定,申报学院未按期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则视为放弃申请,申报学院主动撤回的不视为已提交,学院网络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将不能提交新申报材料;在学校推荐起止时间之内,申报材料被学校审核退回修改的,学院还可以重新提交。
2.为防止系统拥堵,请各学院合理安排项目提交时间,不集中在最后时限提交。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书全部采取省科技系统网络在线填报提交。网络申报总流程为:负责人网络填报完整并通过查重无异常后提交→接着联系学院审核提交→学校审核提交→启动内部推荐模块走完流程获得受理号。
注意:网上填写项目申请书请务必确保简表中推荐单位(科技业务主管部门)为集美大学。
2.各类申报的项目“项目研究起止时间”和“申请资助额”严格按照指南填报;经费预算编制按照中“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编制时要求如下。
间接费用:按照项目资助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按30%比例核定,主要包含管理费、资源占用费、办公用品费和绩效支出等。其中,管理费为项目资助经费(扣除外拨)的5%。间接费用扣除管理费、资源占用费、办公用品费等后剩下的可作为绩效支出。
3.高校产学合作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方合作协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项目合作协议、安全风险评估表等格式详见附件。
系统使用过程中,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人员注册出现异常)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邮箱:reset@kjt.fujian.gov.cn
业务咨询
校科研处:6180464
省科技厅
高新处:0591-87912017 农村处:0591-83517063
社发处:0591-87881503 资统处:0591-87881125
基础处:0591-87882899 规划政策处:0591-87305039
合作处:0591-87882587
集美大学科研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