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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与提交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信息来源: 编辑:何小兵 发布日期:2025-08-2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接省科技厅通知,现开始填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即日起,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项目执行-待任务书签订-起草-新增)网络任务书和逐级提交(项目负责人-学院-学校-省科技厅)。负责人个人提交后,及时联系学院科研办审核提交。请各学院于9月12日(创新战略的9月5日)前完成系统审核提交全部2025年度省科技网络任务书。

待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打印出正式的纸质任务书,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科研处。其中,省基金、战略创新项目打印任务书一式4份,对外合作、引导性、高校产学合作项目打印任务书一式5份(申报时有合作协议的需附上原件合并装订)。


提交任务书注意事项:

1.任务书的项目执行起止日期为2025年9月1日—2028年8月31日(其中创新战略自主选题:2025年8月15日—2027年8月15日,创新战略定向:2025年8月15日—2026年8月15日,创新战略产业专题:2025年8月15日—2027年2月15日,对外合作的起止时间要求与申请书一致)。科技报告提交任务里添加1份类型是“最终科技报告”的科技报告,完成时间与项目结束日期一致。

2.要求任务书预期成果指标不低于原项目申请书的指标,不能私自降低修改(科技厅会系统检查比对)。“经费投入方案”中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经费”的经费数填到“单位配套—总金额”栏目,“分期到位金额”要求2025年12月底一次配套到位。预算明细表“资助经费”即是科技厅批准的经费,请根据科技厅批准的经费总数进行预算;“资助经费计算依据”只针对科技厅资助的经费填写。10万元及以下的省基金面上、创青、省创新战略项目实行包干制,不用填预算明细。

3.任务书的项目成员中,鼓励吸纳在校本科生作为课题组成员。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的计算依据要列出详细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公式。承担单位中有工资收入的课题组成员不得列支劳务费,项目聘用的非工资性收入人员、培养学生的生活补贴可以列支(如:本科生/研究生劳务费 2人*10个月*800元/月/人=16000元)。

4.间接费用预算按科技厅资助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一般按30%),其中管理费为资助经费(外拨不计)的5%,间接费用中扣除管理费后可列支资源占用、办公用品、绩效支出。

5.“设备费”要注明用科技厅经费购置设备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用途,且一台设备只能有一个出资方。

6.各类项目所发表的论文需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并标注“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否则结题时科技厅不予认定为项目成果。项目执行期间,请各学院敦促本学院承担的项目按任务书指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结题时若未能完成指标被省科技厅判定为验收不合格的,省科技厅将对项目结余经费给予收回。

7.引导性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等合作类项目要将与合作单位签章的合作协议扫描后作为本任务书的附件上传,请注意合作协议内容要与申请时提交的保持一致,并且签章、落款日期需齐全。有涉及科技伦理的审查批件,与申请时提交的保持一致,同样上传至任务书的附件里。

8.任务书纸质材料里“单位预算明细”承诺栏目中的“单位法人代表”与“科技项目负责人”, “研发单位成员”, “签字栏”个人/学院的署名地方需要签字,个人/学院/学校的落款日期均要填上,不留空白。


联系电话

校科研处:6180464

系统技术支持:0591-87882011




集美大学科研处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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