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基金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24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表格已生成,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填写。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ISIS系统填写《进展报告》(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进展报告》直接在网上填写、提交;请在2024年12月31日前网上提交。
二、进展报告请按提纲填写:
1.“重要研究进展”: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分段陈述,条理清晰)此部分是进行项目评价的重要依据,应做真实详细的说明,填写过于简单的将不予通过。
正文中如有需要使用图表、公式的,统一在“附件”中添加,正文中注明索引关系。
2.“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简要说明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研究计划调整情况及原因。若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不能为空。
3.“其他需要说明情况”:前面几部分没有涵盖而需要说明的问题。若有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的预算科目间调整,也需在此予以说明。若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不能为空。
4.“研究成果目录”: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从文献库中检索研究成果或者按要求格式自行填入。请按照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术专著、专利、会议报告、标准、软件著作权、科研奖励、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的顺序列出,其它重要研究成果如标本库、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数据库、获得领导人批示的重要报告或建议等,应重点说明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学术贡献及应用前景等。
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自然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只填写2024年发表的成果,若因出版原因而未能列入上年度《进展报告》的成果,请在正文“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中补充说明。
三、其他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提交后,学院科研办主任需根据撰写要求及时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点击“二级单位审核”,学校科研处于2025年1月5日前完成最终审核提交,基金委会进行最后终审。
3. 项目负责人应关注邮件通知并通过ISIS系统查看《进展报告》的状态,如显示“退回修改”状态,需查看退回原因,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如显示“基金委已审核”,表示进展报告已通过终审。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科研处联系人:梁老师,电话:6180464;
科研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