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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编辑:梁小挥 发布日期:2026-01-2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6〕2号)要求,现将做好我校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6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6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职称、邮箱、身份证号提供给各学院(附件1),由各学院科研办主任在信息系统中申请开户。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6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协商确定研究内容分工,并会同双方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合作研究协议(合同)。对于经双方协商约定转拨合作研究资金的情况,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总预算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3.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 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5.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 为减轻科研人员申请负担、提升申请质量,2026年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申请书结构框架已调整,申请人务必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并填写最新版申请书。

7.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上述要求。

8.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9. 对于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可在2026年3月11日-13日完成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预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提供预先查询是否符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规定的服务。

10.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11.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12.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学校申报工作时间节点

1.2026年1月15日始,科学基金信息系统开放2026年度集中期申请,申请人向学院获取ISIS系统申请账号、密码(已有账号可继续使用),申请人在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和成果信息。

2.2026年1月25日前,学院至少组织1次提质辅导,进一步提高项目申请书质量。学校根据基金委的申请通告发布申报正式通知,对《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进行解读,申请人根据最新指南进行申请书的修改和完善。

3.2026年2月10日前,学院或课题组团队向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咨询,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

4.2026年3月6日前,科研处组织各学院科研办主任和基金项目申报专员进行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业务培训。申请人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自查后在网上提交,学院科研办主任和基金项目申报专员负责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二次形式审查。

5.2026年3月16日前,科研处组织学院对项目申请书再次进行形式审查,确保所有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合格,申请人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后形成定稿提交基金委。

6.2026年3月18日前,科研处对所有项目申请书进行逐一审核并提交基金委。

7.2026年3月19日,科研处只对退回优化的申请书进行审核提交,不再接收新项目的申请。

8.2026年3月20日16:00,基金委信息系统截止申报,学校报送申请清单,申报工作结束。

三、其他事项

1.项目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之前,应先将个人信息进行更新完善。

2.所有申请项目均需进行校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项目需进行校科技伦理审查。涉及人体组织、器官、细胞等研究项目,需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核证明;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科技安全的项目,需开具科技安全保障承诺书,在科技伦理审查工作完成后生成。项目申请人应于3月7日前完成科技伦理审查申请提交工作。

3.项目如有合作单位,请与合作单位约定好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分配比例,并做好分预算,纸质协议书可以选择项目申请时签订,也可以选择项目获批时再签订。学校纸质协议签订流程:登陆I集大/科研系统,在纵向合作协议签审栏目上传《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经院、校两级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稿,交科研处加盖科研合同专用章。协议书无需在基金委信息系统中上传,项目获批后再依据协议签订合作任务书。

4.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后,学院科研办主任或基金申报专员需根据撰写要求及时在线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勾选“二级单位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项目,“退回修改”并填写退回原因。

项目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期应保持手机畅通,关注邮件通知,及时查看《申请书》的状态,如显示“退回修改”,应根据退回原因修改后再提交。申报截止时间3月17日前,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提出退回申请。申请书状态如果显示 “等待依托单位确认”,可以联系学院管理员退回;而如果显示 “NSFC未接收”,表明申请书已通过学校审核,需要联系科研处予以退回。

5. 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6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6.相关网址

(1)《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2931/3971/3972/qy2026.html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 https://kd.nsfc.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OAR平台): https://oar.nsfc.cn

科研处联系电话:6180464  


2026年1月20日


kyc.jmu.edu.cn 集美大学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