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即日起全面启动申报准备工作。本着“全面部署,逐一落实;多轮评审,确保质量;重点打造,争创佳绩”的原则,学校统一安排如下:
一、申报动员
各相关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前期成果等情况,动员所有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教师,提早启动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准备工作,争取做到“全员申报,能申尽申,尽早选题,多轮提质”。重点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下列人员提出项目申请:
1.近年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特别是青年博士;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项目负责人;
3.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项目主持人;
4.校内科研项目和重点科研机构开放课题主持人;
5.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6.具有研究基础的聘用人员(不受年龄限制)等。
二、申报项目类型及申报计划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重点研究计划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型项目的申报。
根据各理工学院55岁以下博士人员扣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及连续申请2年面上项目人员数(申请潜力),参考近三年平均申请量,下达各理工科学院2024年申请计划底数(见下表)。各学院要在保证申请底数的基础上做好项目的提质工作。
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和体育学院等人文社科学院应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做好评审提质工作。
表:1:理工科学院2024年申请计划底数
单位名称 |
总人数 |
申请潜力 |
近三年申请均数 |
2024年申请计划底数 |
港口与海岸工程学院 |
54 |
39 |
14 |
20 |
海洋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82 |
35 |
31 |
30 |
海洋信息工程学院 |
58 |
29 |
19 |
20 |
海洋装备与机械工程学院 |
106 |
46 |
22 |
32 |
航海学院 |
93 |
38 |
11 |
20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71 |
27 |
13 |
20 |
理学院 |
133 |
71 |
27 |
42 |
轮机工程学院 |
120 |
48 |
25 |
32 |
水产学院 |
91 |
48 |
28 |
34 |
总计 |
808 |
381 |
190 |
250 |
三、选题论证
拟申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做好项目选题,可先参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选题思路、科学问题属性、立项依据、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性科学问题、项目创新点、技术路线、可行性分析等。各学院组织本单位的选题论证,对项目选题的创新性、关键科学问题凝练的精准性、研究内容的合理性及技术路线的逻辑性等进行指导。
四、申请书撰写
在《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下发之前,申报者应仔细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发展规划》,参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暂时用2023年版的WORD申请书模版撰写申请书初稿,预算部分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申请人按时间节点安排完成申请书的撰写、修改、提交。《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下发后,申请人应根据专家指导意见结合指南进一步完善申请书,待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络系统开启后再在系统中正式提交。
五、申报项目论证
各学院制订项目论证工作计划,按照项目论证工作计划开展论证。论证形式可采取学术讲座、专家咨询、学术沙龙、学院会议等多种形式。论证专家可校内外,前期以校内专家为主,后期以校外专家指导为主。条件允许的可多次邀请校外专家指导,做好与高水平专家的学术交流。
六、申报时间节点安排及相关要求
1.2023年10月13日前,进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部署和动员,发布基金申报启动通知。
2.2023年10月31日前,各学院召开申报动员大会,成立基金评审专家小组,指定基金申报专员,完成《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论证工作计划表》,电子版报科研处。论证工作计划如有调整,各单位应及时将调整后的计划表报科研处备案。
3. 2023年11月17日前,项目申请人向所在学院(平台)报送初步拟定的项目名称等信息,学院(平台)登记汇总后,将《2023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报科研处。
3.2023年11月30日前,项目申请人完成选题和申请书初稿,各学院组织两轮选题专家论证。
4.2023年12月31日前,学院邀请2-4位校外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特别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深指导专家来校进行学术交流,并对项目论证予以指导,学院至少组织两轮申报论证,每次论证结束后,项目申请人都要根据评审意见或专家建议,及时修改、完善申请书,提高申情书质量。论证计划实施时请向科研处备案,学校提供适当的经费支持。
5.2024年1月31日前,学校根据基金委的申请通告发布申报正式通知,对《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进行解读,申请人根据最新指南进行申请书的修改和完善。
6.2024年2月25日前,学院组织或课题组团队向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咨询,申请人修改完善申请书。学院收集拟参加交流辅导的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报送交流项目清单。
7.2024年3月4日前,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青年基金项目进行交流辅导,拟参加辅导的青年基金申请人需于2月25日前通过学院报名并提交完整的纸质申请书正稿一份。因申请临期邀请专家不易,请项目申请人务必提前完稿,未完成的草稿或逾期不予接收。
8.2024年3月7日前,申请人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自查后网上提交申请书,学院科研办主任和基金申报专员对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9.2024年3月15日前,科研处组织学院对申报书进行再次形式审查,确保所有项目形式审查合格,申请人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后形成定稿提交基金委。
10. 2024年3月17日前,科研处对所有申请书进行审核提交基金委,报送学校申请清单,项目申报工作结束,不再接收申请书的提交。
七、其它事项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制订申报动员及论证工作计划;要根据项目申报类型、学科专业聘请专家,有针对性的进行申报辅导和项目论证,切实提高项目论证质量;要积极鼓励教师申报,力争做到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全员申报,早准备,早行动,争取所有申报项目全部进行论证评审。
2.科研办主任、基金申报专员要在学院和科研处的指导下,做好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和各个时间节点材料报送工作。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申报账号由科研处统一申请。没有申报账号的教师,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添加人员Excel模板》,由学院添加账户或学院收齐后于10月31日前发送科研处邮箱;已有申报账号,但密码遗忘的,可通过系统找回密码或者微信、邮件、电话等形式进行咨询。
联系人:梁老师,6180464
科研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