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20号)相关规定,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度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
2.2018年、2019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需出具相关材料),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
二、结题程序
1.请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结题有关工作。2024年起,请每年9月按要求主动报送结题材料,省教育厅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2.请各学院严格把关项目结题材料,结题报告中学院意见不能简单写 “同意结题”,要对项目科技成果进行专业化评价,提出明确的结题审核意见,确保结题质量。
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著、论文、软件、专利等,认可以多样化的成果形式结题,内涵必须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申请结题应具备项目负责人实际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完成人署名的研究成果。研究项目成果发表时须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教育科研项目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结题:材料、数据弄虚作假;未能完成研究计划,预期成果未能实现;结题成果与项目主题内涵不相关;结题成果产生时间与项目研究周期不符;超过批准的项目执行期限。
3.项目结题材料实行学院汇总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结题。
4.教育厅将开展项目结题抽查工作,对结题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作为科研项目立项和对学校科研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3年结题汇总表》(附件1)(EXCEL电子版和盖章PDF版),每个学院1份;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由科研处统一扫描,每个项目1份;
3.佐证材料(PDF扫描版),每个项目1份。
(二)报送要求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其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
(三)报送时限
电子版(非涉密)材料请于11月6日前发送至kyc@jmu.edu.cn, 邮件标题命名为“**(学院名称)2023年中青年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交到尚大楼1615室。
联系人:熊艳 6180464
科研处
2023年10月17日